【公告】天柱县人民医院关于禁止张贴小广告的公告


近期以来,医院内乱贴小广告的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医院环境和正常工作秩序,为维护医院良好的就医环境和正常秩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院区内的所有建筑物、公共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墙壁、门窗、电梯、楼梯扶手、宣传栏等)上张贴、涂写小广告。
医院保卫科将加强巡查力度,一旦发现有张贴小广告的行为,将立即制止,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于不听劝阻、多次违规张贴的单位或个人,医院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同时,欢迎广大患者、家属及医院职工积极参与监督。若发现有张贴小广告的行为,请及时向医院保卫科报告。
希望大家能够自觉遵守本规定,共同维护医院的良好环境和秩序。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天柱县人民医院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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