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县人民医院关于使用“120”救护车开展 非院前急救转运收费标准的公示
根据《天柱县卫生健康局关于规范调整全县医疗机构院前医疗急救和非院前医疗急救转运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天柱县人民医院使用“120”救护车开展县内转运至县域外非院前医疗急救收费标准为4.5元/公里(县内转运至县域外的,按实际往返总里程数计算;从县外医疗机构转运至县域内的,按救护车辆因转运产生实际行驶里程数计算),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3日至25日止。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及时在公示期内向天柱县人民医院院办公室反馈(电话:7529071,邮箱:tzxrmyyb@163.com)。
天柱县人民医院
2024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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